*****200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本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以 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美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和游泳场(馆) 为重点检查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辖区内随机抽取 3~5 个中小城市。
二,检查内容
针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特点和 2003 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重点为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情况 ;旅店,美发美容店,洗浴场所公用物品卫生状况;游泳池水水质卫生状况及上述各类公共场所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详细内容见附表1。
三,时间安排
2月-3月进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规范的培训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查 ,4月 10 日前上报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抽检总结,汇总表及数据软盘。8月 15 日前上报旅店,游泳场(馆),美发美容店和洗浴场所抽检总结报告,汇总表及数据软盘。
四,检查要求
(一)各地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上述公共场所中存在的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共场所的选择应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公用物品采样应具有代表性;
(二)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为依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我部颁发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统一的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及时进行查处;
(三)在检查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情况并上报卫生部;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各地具体实施方案,按计划完成此次检查,卫生部将适时对各地卫生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开展样品检测的质量控制工作。
附表1 2004年各类公共场所抽检内容,项目和标准
附表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抽查汇总表
附表3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泳池水抽检汇总表
附表4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制度抽检汇总表
附表5 公共场所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附表6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罚情况一览表
*****200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结果
我部根据200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卫法监发[2004]9号)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今年2-4月组织开展全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监督检查。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缺西藏 )的抽检总结报告,全国共抽检了60多个城市具备集中空调设施的937家公共场所,其中宾馆饭店540家,大型商场,超市397家;检测样品5600件。大多数省按要求抽检了30家单位,个别地区由于具有集中空调设施的公共场所不多,抽检数量不够30家,安徽,辽宁,四川,福建,江苏5个省抽检单位数量达到35家以上。
二,抽检内容与结果
此次卫生抽检的场所为宾馆饭店和大型商场,主要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执行情况和空调通风质量。考虑到此次卫生抽检的时间是2月-4月,许多空调系统处于关闭状态,因此抽检的内容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检测指标为空调风管积尘量,积尘中细菌含量和真菌含量。
根据《规范》规定的评价标准,属于严重污染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441家,占抽检总数的47.1%,中等污染438家,占抽检总数46.7%,合格的58家,占抽检总数6.2%。抽检合格率较高的省份有江苏,广东,湖北,辽宁和河南省;河北,山东,广西三省区抽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全部属于严重污染。
检测分析显示:集中空调风管内的积尘量达到每平方米管道表面积尘20克以上的占90%,达到每平方米管道表面积尘50克以上的占57%,最高积尘量达到每平方米管道表面积尘486克;集中空调风管每克积尘中细菌总数10万个以上占80%,每克积尘中细菌总数最高达到277万个;集中空调风管每克积尘中真菌总数10万个以上占73%,每克积尘中真菌总数最高达到480万个。
全国南方和北方地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污染程度和污染物无明显差别,南方省份空调系统污染程度平均略低于北方地区。 集中空调风管内积尘吸入人体,不仅引起肺组织细胞损伤,还可以作为生物病原体和化学毒素的载体,在空气中传播,导致人群感染和中毒,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